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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政府办公厅: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
来源: | 作者:pmoe9b363 | 发布时间: 2022-06-08 | 93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  近日,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河北省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,提出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。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,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。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。



主要任务

一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,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

1. 健全污染防治内生机制。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推进《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修订进程。研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,强化地方主体责任。

2. 强化标准规范支撑作用。鼓励企业、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、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,促进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。加快绿色制造标准建设,完善省级绿色工厂,绿色园区评价标准。

3. 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,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、口径和方法。探索开展建筑垃圾统计,对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管控。

 

二、加快工业绿色升级,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

1. 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。聚焦钢铁、建材、石化化工、装备、医药、纺织、造纸、皮革等重点行业,实施传统产业“千企绿色改造”助推“万企转型”,加快发展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新兴产业。

2. 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。围绕钢铁、建材、石化化工、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开发区,推动绿色设计、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创建。

3. 以钢铁产业为重点引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开展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,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。

4. 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。推动固体废物机制砂石骨料、预制混凝土结构件、全固体废物胶凝等建筑材料规模化生产供应。

5. 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。以铅蓄电池、动力电池、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,推进生产企业“逆向回收”等模式。

 

三、加强重点环节管控,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

1. 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。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,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。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。城市建设改造中,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广装配式装修,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。

2. 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。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,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,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。

 

四、严格环境风险防控,提升危险废物综合治理能力

1. 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。积极推动源头减量,年产生危险废物量1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。

2. 优化利用处置结构布局。加快调整结构、优化布局、提升技术,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,焚烧处置、填埋处置梯次推进,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直接填埋。支持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建设,实施市场自主调节。

3. 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。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,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。积极推进移动式医疗废物应急设施保障市场化,探索建立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保障中心。

 

五、立足区域协同发展,构建京津冀“无废城市集群”

1. 加快雄安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雄安新区持续推进“存量处理全量化、建设过程无废化、新区发展无废化”建设,率先形成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综合管理体系,发挥示范带动效应。发挥“大基建”体量优势,打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区。

2. 推动各具特色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依托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基础,因地制宜、各有侧重,形成功能互补、共享共治的“无废城市”发展模式。

3. 促进京津冀“无废城市”协作。加强与京津“无废城市”创新资源对接合作,提供便捷高效服务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积极引进京津企业和先进技术、资金资源,参与各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投资建设。

 

六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市场体系

1. 加大财税扶持力度。积极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,用足用好省节能和循环经济、省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,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。

2. 大力发展绿色金融。开展绿色金融评价,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。加大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基金、绿色保险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。

3. 积极培育市场主体。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,充分挖掘环境治理产业市场潜力,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。

 

七、加强科技创新支撑,推动形成环境管理技术体系

1. 促进技术研发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共性问题研究,鼓励各类科研院所、高校、企业申报国家、省重点研发计划“固废资源化”、碳达峰碳中和等创新专项。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。

2. 加速成果转化。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,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(套)政策支持范围。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作用,加大绿色技术创新项目股权融资力度。

3. 强化示范带动。加快建设创新平台,依托龙头骨干企业,培育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创新中心、产业技术研究院,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。